联系我们/ CONTACT US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

新闻中心

【48812】涨技术 高速公路夜间“灯火”这么用行车更安全

发布时间:2024-06-13 作者: 新闻中心

  有人以为喇叭是轿车最直接的言语,其实在夜间行车时,比喇叭更重要的是“灯火”。这儿的“灯火”不单单是指车辆自身宣布的“灯火”,它还包含了驾驭人在高速夜间行车时能见的全部“灯火”及“亮光”。今日,咱们将教您运用并使用好这些“灯火”,以助您在高速夜间行车时更为安全。

  夜间行车前车辆应当先开启示廓灯、近光灯,然后再驶入高速公路;行进中若前方有车辆时不得长期运用远光灯。夜间行车,还需提早查看应急灯、三角警告牌及其他必备和常用的东西是否完全有用。

  经过急弯、坡路时,应当替换运用近、远光灯暗示。夜间行车应当尽可能的避免超车,有必要超车时,需接连改换近、远光灯三次向前车暗示,在判别前车答应逾越时方可逾越。

  灯火照耀地上色彩可以反映路面情况,一般来说白色是积水,黑色是坑洼,正常路面多为灰色,一般走灰不走白,遇黑慢下来。

  车身反光标识是载货轿车、挂车等车辆重要的安全防护设备,也是车辆灯火的辅佐设备。使用反光标识勾勒车身概括,可以最大极限地添加车辆的视认性。因而,驾驭人朋友夜间行进发现前方呈现“车身反光标识”时,就需要及时增大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,避免追尾事端。

  高速交警提示:为了您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,请载货轿车、挂车等车辆驾驭人朋友必须张贴好车身反光标识,一起保证其契合有关国标要求,并不被遮挡。让车尾亮起来,让安全稳起来!

相关推荐